🎉 #Gate Alpha 第三届积分狂欢节 & ES Launchpool# 聯合推廣任務上線!
本次活動總獎池:1,250 枚 ES
任務目標:推廣 Eclipse($ES)Launchpool 和 Alpha 第11期 $ES 專場
📄 詳情參考:
Launchpool 公告:https://www.gate.com/zh/announcements/article/46134
Alpha 第11期公告:https://www.gate.com/zh/announcements/article/46137
🧩【任務內容】
請圍繞 Launchpool 和 Alpha 第11期 活動進行內容創作,並曬出參與截圖。
📸【參與方式】
1️⃣ 帶上Tag #Gate Alpha 第三届积分狂欢节 & ES Launchpool# 發帖
2️⃣ 曬出以下任一截圖:
Launchpool 質押截圖(BTC / ETH / ES)
Alpha 交易頁面截圖(交易 ES)
3️⃣ 發布圖文內容,可參考以下方向(≥60字):
簡介 ES/Eclipse 項目亮點、代幣機制等基本信息
分享你對 ES 項目的觀點、前景判斷、挖礦體驗等
分析 Launchpool 挖礦 或 Alpha 積分玩法的策略和收益對比
🎁【獎勵說明】
評選內容質量最優的 10 位 Launchpool/Gate
虛擬貨幣投資糾紛:民事與刑事的法律界限探析
虛擬貨幣投資糾紛中的法律界限:民事糾紛與詐騙犯罪的區分
引言
自2021年相關監管政策出臺後,我國對虛擬貨幣的態度趨於明確:不禁止公民投資,但不提供法律保護,風險自擔。虛擬貨幣不被視爲法定貨幣,不應在市場上流通。這導致司法實踐中,虛擬貨幣相關糾紛的處理變得復雜。民事立案難度加大,而刑事立案的證明標準又相當高。
然而,司法機關對主流虛擬貨幣的財產屬性認同度正在提升。有時甚至出現一些極端情況,即純粹的投資糾紛也被當作刑事案件處理。因此,明確區分"民事糾紛"和"刑事犯罪"的界限變得尤爲重要。本文將通過一個具體案例,深入分析這一問題。
一、案件概述
廣東省佛山市中院的一份公開判決書((2024)粵06刑終300號)揭示了一起典型案例。2022年5月至6月間,被告人葉某某通過虛構投資項目,承諾高額回報,誘導多名被害人進行投資,共計價值250萬元人民幣(包括50萬元等值的USDT)。
葉某某獲得資金後,將大部分用於個人消費和還債。當無力支付利息和退還本金時,被害人報案。法院審理後認定葉某某構成詐騙罪,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1年,二審維持原判。
被告人及其辯護律師主張這是民間借貸關係,並質疑沒有足夠證據證明收取了50萬元價值的虛擬貨幣。但這些觀點未被法院採納。
二、從"民事糾紛"到"刑事詐騙":認定的標準是什麼?
區分"民事糾紛"和"刑事詐騙"的關鍵在於:行爲人是否具有非法佔有的主觀故意,以及是否客觀上實施了欺騙行爲。
本案中,法院認定葉某某構成詐騙罪的主要依據包括:
這些因素綜合起來,足以支持法院的判決。除非被告能提供真實投資的證據,否則難以辯駁。
三、法院認定:虛擬貨幣可以作爲詐騙對象
本案中,法院認可了價值50萬元的USDT作爲詐騙對象。盡管辯護律師質疑無法證明收到虛擬貨幣,但法院基於以下理由認定事實:
法院認爲,虛擬貨幣具有管理可能性、轉移可能性和價值性,可以作爲詐騙罪的犯罪對象。
四、實務判斷:投資者被騙了,一定是詐騙嗎?
並非所有投資損失都構成詐騙犯罪。司法實踐中,判斷是否構成詐騙罪通常考慮以下因素:
這些標準有助於區分真實的商業失敗和蓄意詐騙行爲。
五、結語
虛擬貨幣投資領域機遇與風險並存。從司法實踐看,相關糾紛呈現"民刑交織"的復雜趨勢。對投資者而言,應提高警惕,謹慎決策,避免輕信"內幕消息"或"穩賺不賠"等說辭。
一旦遭受損失,應理性評估維權途徑,根據具體情況選擇民事訴訟或刑事立案。只有在規範中發展,才能實現技術進步與法治保障的平衡。